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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由 TC264(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广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福建省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新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 单峰张清明刘洪识孙旭王斌郭大雷李鹏黄爱勤江源富颜丽张西礼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100175-T-469 已发布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0017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0-12-17
标准类别
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单峰
张清明
王斌
郭大雷
江源富
颜丽
刘洪识
孙旭
李鹏
黄爱勤
张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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