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及目标值 第3部分:照明产品》由 469(国家标准委)组织起草,委托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工业大学 。
20091243-Q-469 正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