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4部分:复印机和打印机》 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 、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 、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恒绿低碳发展促进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高东峰 、林翎 、王利群 、冷欣新 、陈挺 、王曦若 、孙靖华 、聂晓利 、刘文敬 、孙亮 、陈健华 、骆明非 、陈亮 、付允 、王秀腾 、吴丽丽 、侯姗 、陈展展 、宋燕等 。
GB/T 32355.4-2015 现行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