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赵静炜 、缪文泉 、吴建国 、王业明 、李文军等 。
20070715-Q-303 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