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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由 469(国家标准委)组织起草,委托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尹海霞李邦协陈建秋等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 17625.2-1999 (全部代替)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当前标准计划

20031284-Q-604 已发布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031284-Q-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48个月
下达日期
2005-12-14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L06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0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组织起草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尹海霞
李邦协
陈建秋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000-3-3:2005。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 (EMC)第3-3部分: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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