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由 469(国家标准委)组织起草,委托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尹海霞 、李邦协 、陈建秋等 。
GB 17625.2-1999 (全部代替)
20031284-Q-604 已发布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000-3-3:2005。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 (EMC)第3-3部分: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