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4部分:用于处理医用材料的灭菌器和清洗消毒器的特殊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200(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 、杭州优尼克消毒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冯丹茜 、符吉林 、胡昌明 、刘晓林 、许洪泉 、周庆庆 。
GB 4793.4-2001 (全部代替)
GB 4793.8-2008 (全部代替)
GB 4793.4-2019 现行
20241031-Q-464 正在审查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80 消毒和灭菌 |
11.080.10 消毒设备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010-2-040:2005。
采标中文名称: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040部分:用于处理医用材料的灭菌器和清洗消毒器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