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船舶机械和电力混合推进系统要求 第2部分:发电系统》 由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31SC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舶电气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 、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琳 、王勋龙 、李姗 、胡方珍 、张红岩 、曹森 、杨东 。
GB/T 35700.2-2017 现行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47.020.60 船舶和海上构筑物用电气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