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马莉 、何涛 、郑建 、陈献花 、张莉 、陈靖云 、文燕等 。
GB/T 11417.8-2012 废止
GB/T 11417.8-2023 (全部代替)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70 眼科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987:1997。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光学 接触镜 有效期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