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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主要起草人 马莉何涛郑建陈献花张莉陈靖云文燕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11417.8-2012 废止

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11417.8-2023 (全部代替)

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1417.8-2012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6-01
废止日期
2024-10-01
标准类别
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7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70 眼科设备
归口单位
国家药监局
执行单位
国家药监局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987:1997。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光学 接触镜 有效期的确定。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马莉
何涛
张莉
陈靖云
郑建
陈献花
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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