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8部分:有效期的确定》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骆永洁 、郑建 、颜青来 、朱雅琪 、茹周枫 、陈靖云 、徐萍华 、邹丹 、陶冶文 、夏忠诚 。
GB/T 11417.8-2012 (全部代替)
GB/T 11417.8-2023 现行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70 眼科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987:2012。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光学 接触镜 有效期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