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大豆、花生、豆油、花生油中的氟乐灵残留量的测定》 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
GB/T 5009.172-2003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