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张刚 、丁宏军 、陈士学等 。
GB 20936.4-2008 废止
GB/T 20936.1-2017 (全部代替)
29 电气工程 |
29.260 特殊工作条件下用电气设备 |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779-4:1998。
采标中文名称: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显示气体体积含量至100%的II类设备的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