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公用网之间以及公用网和提供数据传输业务的其他网之间互通的一般原则》 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恒升 、聂秀英 。
GB/T 17153-1997 (全部代替)
GB/T 17153-2011 现行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110 网络 |
本标准等同采用ITU国际标准:ITU-T X.300:1996。
采标中文名称:公用网之间以及公用网和提供数据传输业务的其他网之间互通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