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蒋京鑫
、郭伟祥
、扬帆
、安石妍等
。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22422-2008
现行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GB/T 22422-2008
- 发布日期
- 2008-10-07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标准类别
- 环保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71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10 固态废物 |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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