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30 外科器械和材料 |
全部代替 GB 9706.4-1992
全部代替 GB 13798-1992
被 GB 9706.4-2009 GB 9706.4-2009 全部代替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2:1991。
采标中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