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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标称电压1 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3部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 由TC45(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电力电容器研究所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Z 11024.3-2001 废止

标称电压1 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3部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T 11024.3-2019 (全部代替)

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3部分: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容器组的保护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Z 11024.3-2001
发布日期
2001-11-02
实施日期
2002-06-01
废止日期
2019-10-01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K42
国际标准分类号
31.060.70
31 电子学
31.060 电容器
31.060.70 电力电容器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效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TR 60871-3:1996。

采标中文名称:。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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