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大豆及谷物中氟磺胺草醚残留量的测定》
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T 5009.130-2003
现行
大豆及谷物中氟磺胺草醚残留量的测定
基础信息
- 标准号
- GB/T 5009.130-2003
- 发布日期
- 2003-08-11
- 实施日期
-
2004-01-01
- 全部代替标准
-
GB/T 16337-1996
- 标准类别
- 方法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53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40
- 归口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执行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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