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由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尹海霞 、李邦协 、陈建秋等 。
GB 17625.2-1999 (全部代替)
GB/T 17625.2-2007 现行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000-3-3:2005。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 (EMC)第3-3部分: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