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自反应物质》 由469(国家标准委)归口,委托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川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 。
主要起草人 梅建 、周志荣 、徐炎 、高翔等 。
GB 20583-2006 废止
GB 30000.9-2013 (全部代替)
本标准修改采用其他国际标准:ST/SG/AC.10/C.4/2002/16。
采标中文名称: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