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
GB 30000.21-2013 (全部代替)
20262547-Q-339 正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