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通信设备过电压保护用气体放电管通用技术条件》 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TC485(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州研究院) 、爱普科斯电子(孝感)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石莹 、陈健儿 、陈少川等 。
GB/T 9043-1999 (全部代替)
GB/T 9043-2008 现行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20 电信综合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TU国际标准:ITU-T K.12(2006)。
采标中文名称:电信装备保护用气体放电管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