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通信设备过电压过电流保护导则》 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州研究院) 、广东天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裕城 、陈健儿 、陈少川等 。
GB/T 21545-2008 现行
本标准等同采用ITU国际标准:ITU-T K.11。
采标中文名称:过电压过电流防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