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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由464(国家药监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主要起草人 何骏黄嘉华陆锷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9706.15-1999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1.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当前标准

GB 9706.15-2008 废止

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 9706.1-2020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9706.15-2008
发布日期
2008-12-15
实施日期
2010-02-01
废止日期
2023-05-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9706.15-1999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归口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1-1:2000。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何骏
黄嘉华
陆锷

相近标准(计划)

YY 0709-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通用要求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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