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第1号修改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
GB 22757.2-2017 (全部代替)
正在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