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委托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欧洲汽车工业协会(比利时)北京代表处 。
主要起草人 王兆 、郑天雷 、柳邵辉 、贾雨 、蒋平 、彭海丽 、罗雄 、刘乐 、刘志超 、沈时钊 、许林 、宋轶男 、杜康 、禹如杰 、纪梦雪 、保翔 、邹启凤 、陈立鹏 、陈鸿娟 、李梦骄 、刘旭 、焦志扬 、傅寅亮 、董尔屹 、姜彦宾 、张硕 。
GB 22757.1-2017 (全部代替)
GB 22757.1-2023 现行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