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工业自动化产品安全要求 第10部分:记录仪表》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338(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北京印刷学院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北京首科实华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大学 、中航电测仪器(西安)有限公司 、杭州美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林善平 、续明进 、郑旭 、王忠 、柳晓菁 、潘涤平 、程银宝 、陈志扬 、李煜华 、戈剑 、张毅 。
GB 30439.10-2014 (全部代替)
20262956-Q-339 正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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