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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 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滕柯延廖运璇廉冰孙宏图彭浩赵杨军郑国峰王彦张爱玲苏自强于志翔康晶杨洁孙烨

目录

标准状态

当前标准

GB 45437-2025 即将实施

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45437-2025
发布日期
2025-02-28
实施日期
2025-06-01
标准类别
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80 土质、土壤学
归口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滕柯延
廖运璇
彭浩
赵杨军
张爱玲
苏自强
杨洁
孙烨
廉冰
孙宏图
郑国峰
王彦
于志翔
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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