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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检出能力 第4部分:最小可检出值与给定值的比较方法》由 TC21(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工业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合肥赫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优化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合肥师范学院天津大学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谢田法赵静张帆李莉莉王成章丁文兴赵超吴刚孙静陈威力施亮星胡国治黄亮缪建军

目录

项目进度

当前标准计划

20120442-T-469 已发布

检出能力 第4部分:最小可检出值与给定值的比较方法
已发布标准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2044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2-10-11
标准类别
方法
中国标准分类号
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30 统计方法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统计方法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谢田法
赵静
王成章
丁文兴
孙静
陈威力
黄亮
缪建军
张帆
李莉莉
赵超
吴刚
施亮星
胡国治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843-4:2003。

采标中文名称:检出能力 第4部分:最小可检出值与给定值的比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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