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第1号修改单》》由 348(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委托TC223(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GB 5768.2-2009 (全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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