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龚明光 。
GB/T 36672-2018 (全部代替)
20243082-Q-339 正在起草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