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由 450(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委托TC112SC1(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丹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宁波吉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台州市国泰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林眉德 、商景林 、杨兆林 、王晶晶 、郭娅 、陈福泰 、高为人 、蔡建奇 。
GB/T 38696.1-2020 (全部代替)
GB/T 38696.2-2020 (全部代替)
20242815-Q-450 正在征求意见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40 防护设备 |
13.340.99 其他防护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