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车 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起草,委托TC113SC4(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会)执行 。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8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国家消防救援局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南京训练总队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中联重科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长伟 、施巍 、马皎皎 、毕赢 、陈强 、浦小海 、薛周建 、卓佳 、葛步凯 、徐小东 、周磊 、谢志霞 、曹柏春 。
GB 7956.12-2015 (全部代替)
20240623-Q-450 暂缓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10 灭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