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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2部分:平面、全身、断层成像伽玛照相机》由 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SC3(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18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用生物防护装备检验研究中心)滨松光子科技(廊坊)有限公司北京通用电气华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中核粒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西门子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迪彭丽男孟凡波高超陈英茂耿建华刘辉李博刘士涛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T 18989-2013 (全部代替)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伽玛照相机

GB/T 18988.2-2013 (全部代替)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2部分: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装置

GB/T 18988.3-2013 (全部代替)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3部分:伽玛照相机全身成像系统
当前标准计划

20231803-T-464 正在审查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2部分:平面、全身、断层成像伽玛照相机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31803-T-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3-12-28
标准类别
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3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675-2:2015。

采标中文名称: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2部分:平面、全身、断层成像伽玛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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