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体质与治未病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胡世平 、李芳莉 、刘冬云 、赵曾艳 、王进东 、张国辉 、王济 、侯淑涓 。
备案号:101239-2023。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机构的治未病科、中医科等科室提供的中医治未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