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燃气计量失准气量退补规范》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番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广州金燃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广州市计量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卢其伦 、张圆明 、宋祚锟 、冯超 、万勇 、施峰 、冯少广 、谢小芳 、熊斌 、周玉明 、姜欣 、陈立玲 、刘文燕 、袁逸军 、何子维 、梁慧轩 、刘恒 、李杭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17.020 计量学和测量综合 |
备案号:99305-2023。
本文件适用于供用气双方贸易结算用的城镇燃气计量装置发生气体体积计量失准时退补气量的计算和退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