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市政照明设施管养质量要求》由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珠海市路灯服务中心 、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珠海高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珠海市道路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波 、纪锐 、荆伟 、彭华明 、杨昌昀 、王建平 、赵华斌 、郑云峰 、谢锡明 、翁文祥 、叶绍海 、陈海平 、王祖刚 、李琪 、万明发 、晏鹏 、刘韵 、乔宝良 。
29 电气工程 |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
29.140.40 照明设备 |
备案号:99338-2023。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照明设施的养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