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厂康峰医院 。
主要起草人 李月洁 、吴稳芹 、李新宝 、王震 、王刚 、祁志远 、艾旭 、赵迁 、刘冬 、何茂佐 。
备案号:97926-2023。
本文件适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