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盐城市医疗保险研究会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惠恒松 、郭洲 、李华 、高正永 、孙小平 、孙卫 、裴银川 、朱浩 、钮微微 、蔡亚杰 、张燕 、徐铭 、邓伟伟 、李海燕 、束方志 、潘向辉 、孟炎 、苗友澍 、杨万霞 、安琦 、邓敏 、姜龙珠 、刘颖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116978-2024。
本文件界定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场所及人员要求、业务受理、基层服务、制度规范、信息管理及服务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盐城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业务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