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陆生野生动物疫病检测样本采集、保存及运输技术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动物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蝗虫鼠害预测预报防治中心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阿勒泰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站 、塔城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站 、伊犁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站 、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阿勒泰地区畜牧工作站 、乌苏市畜牧兽医站 、塔城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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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9733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