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冠病毒病原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程序规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备案号:9728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