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 、昌吉公路管理局 、库尔勒公路管理局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备案号:9728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