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 要求》由山西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法兰锻造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双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指南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一重金属检测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法兰锻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闫志伟 、杨向东 、闫晨阳 、张铁虹 、董玉磐 、郅鹏飞 、张宏涛 、李云海 、王鹏 、胡全平 、张欣琪 、纪小健 、兰茂林 、薄培文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97019-2023。
本文件规定了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GB/T 19001—2016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法兰锻造企业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亦可用于认证机构作为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 注1: 本文件所称法兰锻造企业指采用热锻造(含辗轧)方式生产钢制锻造法兰、锻制管件、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法 兰的企业。 注2: 法兰锻造企业的生产过程在本文件中简称法兰锻造,当不强调法兰和锻件的差异时,过程产品和终端产品在 本文件中统称为法兰锻件,中间产品被称为“毛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