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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产后母婴服务 第4部分:康复服务质量规范》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港安康贝母婴月子会所有限公司珠海馨雅母婴护理服务公司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黎秀珍尹保民何萍邬友昌梁缘骆丽芳陈思琴鲍庆何武东谭爱军邱伯桥邱瑞祯乔宝良龚诗雅廖实玲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4/T 42.4-2023
发布日期
2023-03-07
实施日期
2023-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1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归口单位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主管部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98332-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产后母婴服务机构在固定场所内提供的产后母婴康复服务,其他类型的产后母婴康复服务也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黎秀珍
尹保民
梁缘
骆丽芳
何武东
谭爱军
乔宝良
龚诗雅
何萍
邬友昌
陈思琴
鲍庆
邱伯桥
邱瑞祯
廖实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