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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陈明扬向柳文新茹向文怡谢义琴张浩王菊陶张杰张洪安明钱鑫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987-2022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3-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5370-20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职责权限、监测与报告、碳排放配额管理、碳信用开发与消纳、信息披露、能力建设和评价改进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规范管理和构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陈明扬
向柳
谢义琴
张浩
张洪
安明
文新茹
向文怡
王菊陶
张杰
钱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