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低碳标准化系统工作组(CEC/SyC 0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南网碳资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莹 、冯凯 、李颖毅 、张全 、商全鸿 、刘道新 、江木 、马云高 、路畅 、武泽辰 、陈伟波 、刘年 、瞿子涵 、马莉 、张晓萱 、李丽 、李乐丰 、刘超 、王放 、蔡萱 、罗理鉴 、姜雨泽 、鲁刚 、徐沈智 、王珏 、李树德 、李海周 、王一凡 、郭伯山 、丛鹏伟 、杨素 、范圣平 、迟永宁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备案号:97639-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网企业运营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工作流程、核算边界、排放源确定、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网企业运营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电网企业生产其他产品或从事其他业务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的,应参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进行核算;其他从事电网运营业务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