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防护技术指南》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周国宏 、方道奎 、彭朝琼 、余淑苑 、刘宁 、冯锦姝 、陈传德 、林奕嘉 、季佳佳 、黄素丽 、郭寅生 、蓝涛 、林良强 、姜帅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80 消毒和灭菌 |
备案号:96332-2023。
本文件适用于宾馆、旅店、招待所、餐厅、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卫生防护,其他场所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