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社区服务 通用要求》由福建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民政厅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福州市民政局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金斗社区 。
主要起草人 张孔峰 、吴旭东 、刘彬 、杨雪梅 、林振 、吴旭平 、陈澍新 、雷嗣义 、杨玉华 、陈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备案号:94446-2022。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社区服务的组织、策划、服务资源、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服务监督和评价、服务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社区服务提供,可作为城市社区服务的内外部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