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导则》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海峡技术转移中心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顾林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文芳 、王荃 、陈丽辉 、卢江海 、陈菁 、陈桂云 、侯康平 、魏群 、柯毅 、高庆强 、徐航 、兰良程 、陈乘鑫 、许宁 、陈晓玲 、李晨 、陈亭 、李嘉亮 、兰春伟 、刘淑金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94442-2022。
本文件确立了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原则,规定了评价人员与评价机构、评价方法、评价形式、评价服务流程、评价机构服务质量考核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