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评估导则》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联合国南南合作网示范基地 、福建省闽量校准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闽都创新实验室(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 、福清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林晓 、魏群 、陈桂云 、陈丽辉 、陈海凌 、兰良程 、刘淑金 、杨静 、罗海燕 、杨爱军 、刘婷娇 、陈军希 、林建辉 、葛永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40 专利、知识产权 |
备案号:120489-2025。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评估的评估原则、 评估主体、 评估目的、 评估指标及权重、 评估流程等。 本文件适用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评估, 作为政府部门、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医疗卫生机构、企业、 技术转移机构、 科技类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评估的依据。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涉及国家安全、 军事秘密的科技成果; --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在公开市场中转化的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