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文化馆服务规范》由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文化馆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馆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曾昶 、童圆 、许祎 、舒阳 、简莹莹 、陈葵 、金戈 、吴非 、方东林 、庞文 、李睿 、黄汝唯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93531-2022。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市级文化馆、区级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社会力量设立的文化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