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用人单位粉尘危害风险评估指南》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左弘 、周伟 、李天正 、王雪毓 、香映平 、于碧鲲 、陈浩 、田亚锋 、林艳发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91426-2022。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的预防、控制、风险评估及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石棉粉尘的职业危害风险评估。